传播真相 成都女记者宁红又被枉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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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成都市成华区法轮功学员宁红女士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在成都彭州市传播真相时,被当地警察绑架、构陷;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被彭州市法院枉判三年,勒索罚金五千元。

宁红女士,61岁,原本是四川人民广播电台记者,修炼法轮功后,按真、善、忍标准做好人,身心受益。在中共邪党迫害法轮功后,宁红传播真相,曾被中共邪党绑架、非法关押,陷冤狱三年。

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七日,宁红因发《九评》光碟,在家中被国安人员和双楠派出所警察绑架,后被非法关押在郫县成都看守所迫害。电台停发了她的工资。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二日,宁红被成都市武侯区法院枉判三年;同年六月二十六日被秘密劫往四川省简阳市养马河监狱六监区继续迫害。

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五日,宁红到成都彭州市小鱼洞镇邻近的海窝子镇讲真相,遭不明真相的人构陷,被当地派出所警察绑架;派出所警察把她劫往拘留所欲非法拘留十五天。因宁红血压过高,拘留所拒收,派出所警察把她放回,但继续构陷她。

宁红回成都后,被骚扰不断。仅二零一九年九月份,成都市成华区公安分局成龙派出所、成龙街道办、卓锦社区、及卓锦二期物业管理公司,还有她原户籍住房所属的双林派出所及街道办,三番五次上门骚扰、抢走大法书籍,强行拍照。每次少至五人、多至十几人上门骚扰。彭州市公安局小渔洞派出所也来了几个警察骚扰。成龙街道、社区、卓锦城二期物管公司给租给宁红的房东下指令,指令房东把宁红的租房合同毁了,把宁红赶走。

宁红被构陷到彭州市公检法机构,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起至被枉判三年时,均判为监视居住期。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彭州市法院一伙人在宁红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病重情况下,在她居地屋非法开庭,改判宁红三年、罚金五千元。

彭州市法院
地址:四川成都市彭州市天彭镇金彭中路182号
电话:02883880381
邮编:611930
曾耀林(院长):13668118617
黄基伟(副院长):18980576815
李雪榕(副院长):18980576978
周英烈(副院长):13881850556
牟胜(副院长):13608080988
刘海萍(女,专委):18980576819
彭继红(女,政治处主任):18980576900
刑庭:
王丽(女、庭长):13608235015
张华文(前庭长、刑事审判团队成员):18980576849
王敏(女、刑事审判团队成员):13550156915
董晓强(审监审判团队成员):18980576932
张敏(女、审监庭庭长):13982082688
王晓明:15828115648
禹小波、李月、游婷、高柳、张悦
审管办主任:欧超男,女,18981809558

彭州市检察院
地址:四川成都市彭州市天彭镇东升路33号
邮编:611930
孙泽晖(检察长):13908011161
李波(副检察长):13808200618
冯欣(副检察长):13658077687
王永贵(副检察长):18628181931
胡春菊(党书记):13980024800
严利平(纪检组长):18982282992
何岩柏(反贪局长):13518123298
许萍(专委委员):13982112345
陈丽(政治处主任):13982116218
起诉科:028-68819907、杨春林(科长)、戴坦:18782959068、罗关洪:15982128900、曾杨:13880092112、杨春林、桑宗林
侦查监督科:028-68819918、胡露薇
刑事执行检察局:028-68819983、黄明江
控告胜诉检察科:028-68819861、朱雪娅
案件管理办公室:028-68819891、黄咏梅、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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